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和抚恤金有多少钱?还有什么待遇?

2024-05-17 04:04

1.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和抚恤金有多少钱?还有什么待遇?

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逝世,普通有两项待遇肯定能够领取,另外还有两项待遇可能能够领取。

肯定能够领取的,两项待遇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则,“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能够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但是说实话,山东省这两项待遇的名字称之为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
丧葬补助费的规范是依照鲁郎社2003年53号文件规则的规范,每人一次性发放1000元。
至于一次性救济费规范是依照鲁劳社1993年343号文件规则发放10个月的全省社会均匀工资。
为什么待遇称号不一样呢?可能算是历史缘由吧,1951年国度出台了《劳动保险条例》,当时规则的两项待遇就称为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不过后期在1957年《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置的暂行规则》中,退休逝世后的待遇运用的称号是丧葬补助费和亲属抚恤费。至于“费”如何改为“金”,很负疚,我就不分明其中的缘由了。

下一步国度可能会统一全国有关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待遇。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将跟上一年度该省市自治区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
山东省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726元,均匀每月的规范为3644元。
两项可能领取的,分别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和供养亲属生活艰难补助。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参保时我们构成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后每月领取一局部,直致领完为止。假如没有领完,余额就能够继承。
普通来说退休以后养老金个人账户还能领取15年以上的。领取完以后也不用担忧,国度会从统筹保险基金支付有关待遇,确保我们的按月领取的根本养老金不降低。但是参保人逝世以后,家眷就没有余额能够领取了。

供养亲属生活艰难补助,主要是针对以退休人员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收入来源的,没有劳动才能的直系亲属发放的有关待遇。有关待遇规范还是划地域依据2018年最新的规范为430元、480元和530元。
以上四项待遇就是山东省退休人员逝世以后家眷,可能领取的有关待遇,希望能协助大家。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和抚恤金有多少钱?还有什么待遇?

2.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大概是多少钱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请先不用着急哦,根据您的描述为您进行分析解答哦:根据山东省相关政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三项待遇。具体如下:1.丧葬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准一样,均为1000元。2.一次性抚恤金机关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政策不同。①机关退休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退休费(不含职业年金)。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5000元,那么2022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47412*2+5000*40=294824元。②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4500元,那么2022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4500*20=90000元。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只有生前依靠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详见附件)才可以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政策和标准都是一样的。即按遗属按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执行(孤独单身的遗属,额外再提高20%),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也随之调整。【摘要】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大概是多少钱【提问】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请先不用着急哦,根据您的描述为您进行分析解答哦:根据山东省相关政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三项待遇。具体如下:1.丧葬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准一样,均为1000元。2.一次性抚恤金机关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政策不同。①机关退休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退休费(不含职业年金)。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5000元,那么2022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47412*2+5000*40=294824元。②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4500元,那么2022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4500*20=90000元。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只有生前依靠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详见附件)才可以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政策和标准都是一样的。即按遗属按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执行(孤独单身的遗属,额外再提高20%),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也随之调整。【回答】
新办法规定,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以死亡时本省上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再乘以计发月数。所以,同样是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的地区,能领取的抚恤金就越多。计发月数根据本人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5年发9个月、超出15年的部分,每多缴费1年增加1个月,缴费满30年以上的按30年计算,也就是发放月数最高24个月,退休后每领取一年养老金减少一个月,最低发放9个月。【回答】
根据新办法规定,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按照本省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回答】

3.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大概是多少钱

您好~山东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如下: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摘要】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大概是多少钱【提问】
您好~山东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如下: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回答】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回答】
你好,我父亲是69年参加工作,97年退休的,去年4月7曰因病死之,抚血金领了四万四千多,和我父亲一单位的病亡都领了7万多,不过是2021年2月份死亡的【提问】
是企业退休工人,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提问】
跟退休时的工资工龄有关系的【回答】
我问了劳动保险处了,新出台/人社部2021,18号文件,政策会越变越好,怎么会相差这么大【提问】
这个是根据退休工资和工龄来 的,退休工资越高,抚恤金就会越多。【回答】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大概是多少钱

4.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和抚恤金有多少钱?还有什么待遇?

亲您好,“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摘要】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和抚恤金有多少钱?还有什么待遇?【提问】
亲您好,“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回答】

5. 山东省最新退休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根据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鲁劳发[1993]343号)精神: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
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3]53号)规定:企业职工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试用。

扩展资料:
抚恤金主要分类:
我国抚恤金主要有两种:
一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二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此外,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金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抚恤金

山东省最新退休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6. 山东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应一次性发给直系亲属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和1000元的丧葬费;对生前靠职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目前无固定生活来源的直系亲属,还应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另外,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20%;遗属为孤寡一人的,提高10%;兼有上述两种情况的,提高30%。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由法定继承人领取。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

7. 山东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应一次性发给直系亲属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和1000元的丧葬费;对生前靠职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目前无固定生活来源的直系亲属,还应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另外,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20%;遗属为孤寡一人的,提高10%;兼有上述两种情况的,提高30%。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由法定继承人领取。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

山东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8. 山东省企业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大概是多少

新标准:根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山东省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一、丧葬费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资金按原渠道列支。《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3]53号)该标准2011年调整了。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电话联系,滨州律师王凤玲回复
二、一次性救济金(费)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三、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1、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280元、250元、220元、200元、180元,各地具体标准见附表。每人每月七区280元、五市250元)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
(一)、
(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上提高30%。
2、过去已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现仍符合供养条件的,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核定遗属补助标准。
3、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范围、资金列支渠道等问题,仍按鲁劳社〔2003〕34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5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供养条件见第十一章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第二十四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第二十五条全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其共同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补助费应由其中一人领取,不得重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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